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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销不合格电缆 广东金源宇电线电缆公司被罚296万元

2024-11-23 05:58:51      点击:272

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记者黄劼)因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产销电缆,广东金源宇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近日被广州市场监管部门罚款296万元。不合被罚

广东金源宇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是格电公司一家位于广州花都区的一间生产销售企业。2021年7月18日,缆广广东金源宇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海南晨润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电线电缆购销合同,东金电线电缆该合同标明总价为18116424.1元,源宇海南晨润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支付200万元作为预付款,产销2021年8月6日、不合被罚7日,格电公司该公司向海南晨润建材有限公司发货两批次电缆产品,缆广这两批次产品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东金电线电缆执法抽检中,所检项目中有不符合GB/T12706.1-2020要求,源宇涉案批次产品总货值1844504.2元,产销该公司违法所得16048.6元。不合被罚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在收到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的格电公司执法抽检报告后,对广东金源宇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广东金源宇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交联聚乙烯绝缘聚烯烃护套无卤低烟阻燃A类电力电缆”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7月14日,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对广东金源宇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9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048.6元,罚没款共计2976048.6元。

责任编辑: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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